注册协议

进销协议

甲方:新疆凯迪巴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代

为拓展销售市场,提高甲方产品的知名度及市场占有率,甲方将其现生产经营的产品,拟通过代理商销售模式进行推广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甲方产品进行推广和宣传,以销售甲方的产品。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定义:

1.1本协议:指甲方和乙方签订的《进销协议》。

1.2系统: 在本协议中特指甲方提供的,乙方用以下单、付款的系统。

1.3产品:系指本协议所描述的由甲方系统中提供的,供乙方用于销售的所有产品及其包装物。

1.4代理:与甲方签订《进销协议》,在首次下单付款后成为代理商,并在后续下单购货中享有甲方产品统一售价一定的购货折扣。

1.5知识产权:系指本协议所涉产品授权方所拥有,持有及使用或授权许可拥有,持有及使用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包装及外观设计、专有技术权利、专有配方等。

1.6日:无特别说明的,指自然日而非工作日。

二、进销产品

2.1进销产品:甲方系统内任意品类的商品、包装品及宣传品。

三、甲方权利义务

3.1甲方有权在本合同订立之时向乙方收取首次订货费用,甲方向乙方收取费用并在系统中审单通过即视为本次交易成立并生效;

3.2甲方有替乙方保管货物的义务;

3.3甲方保证产品长期供应;

3.4甲方将积极开发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积极配合和实现经销商提出的产品设计及包装等方面的要求;

3.5甲方保证为乙方提供合法合规的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对产品实行质保承诺;

3.6甲方依照本协议之约定监督乙方在销售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营销推广工作;

3.7甲方提供相关的产品样品,产品保证书和文件资料等;

3.8甲方积极配合乙方进行销售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

四、乙方权利义务

4.1乙方应当具备一定的互联网资源和影响力;

4.2乙方应当拥有销售方面的经验,性格积极乐观,有激情,有目标;

4.3乙方在甲方系统上首次下单并支付订货费用后,成为甲方的代理,之后乙方每次通过系统向甲方下单购买产品时,均可获得甲方产品统一售价一定的购货折扣;

4.4乙方根据首次订货的金额在后续的购货中享有不同规格的优惠政策;

4.5乙方应根据产品销售的特殊情况自行完善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各项手续;

4.6乙方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完成甲方授权销售事项,做好销售管理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违反本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7乙方需接受甲方业务培训和指导考核;

4.8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取订货价所对应价值的指定品类的货物;

4.9货物所有权自乙方向甲方支付订货价时归属于乙方,乙方可在甲方处无偿寄存货物,乙方可于6个月内随时提取货物;

4.10在授权销售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积极发展客户,进行宣传和销售甲方产品,并向潜在客户群适时及经常推送产品信息;

4.11应甲方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甲方及时反馈顾客需求、竞争产品等市场一线的情況;

4.12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和品牌价值;

4.13负责下级代理的培训工作;

4.14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私自向下级代理收取各种代理费用,一经查证,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需在7天内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资格;

4.15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产品销售,不串货、不抛货,严禁扰乱产品价格体系;

4.16自进货之日起,产品自身无质量问题的,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换或退回;

4.17乙方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五、优惠政策

5.1乙方根据首次订货的金额在后续的购货中享有不同规格的优惠政策。具体的优惠政策以甲方的为准。

六、进销方式及流程

6.1甲方与乙方签订本《进销协议》;乙方根据首次订货的金额在后续的购货中享有不同规格的优惠政策;

6.2乙方根据本协议,通过甲方的系统直接向甲方下达购买订单的指令并支付,甲方将通过系统进行审单,当系统显示审单“通过”并显示“已发货”时,视为本次交易成立并生效;

6.3乙方只能通过甲方的系统购买甲方产品,并使用银行卡/信用卡、网上银行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向甲方支付;

6.4甲方自收到乙方订单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单,并于审单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货物寄存于甲方,应乙方要求随时提货。若审单不通过,甲方将于3个工作日内退还至乙方的支付账户。

七、市场保证金

7.1为保证乙方遵守甲方准则,合法经营,保证不低价、不乱价、不串货、不抛货,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前向甲方缴纳市场保证金。该保证金将用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不计算利息,不能用于支付。如乙方有违约行为,如控价、串货等行为,甲方有权使用市场保证金抵扣相应损失及赔偿;

7.2具体细则详见《保证金管理制度》。

八、知识产权

8.1本协议所涉及产品的工业产权及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甲方授权乙方在有效期内及授权范围内为完成本协议的内容依法使用。乙方应观察市场,如发现存在第三方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据实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免受侵权行为的损害。

九、保密

9.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或本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等机密超越本协议范围使用。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向其提供的全部资料及文件予以归还。

十、协议终止

10.1除本协议约定外,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提前终止本协议,或一方遵照适用法律提出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并得到他方书面认可及同意,方能终止本协议。

十一、不可抗力

11.1本协议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非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且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由于银行系统以及第三方支付系统故障导致收付延迟,难以预见的恶劣天气实质性地影响合同履行(如配送货物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瘟疫,战争,政变,恐怖主义行动,骚乱,等因素;

11.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按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11.3如果发生如上所述的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协议项下之各项义务,则该方对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发生的该等不可抗力及时告知对方。

十二、违约责任

12.1未经甲方同意,如乙方存在任何违约行为,一经确认,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销售授权,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并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损失。甲方可直接从乙方已缴纳的市场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不足,乙方还应补足。

12.2乙方存在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授权

1)因售卖质量不合格产品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公安部门处理的;

2)因虚假宣传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多次被消费者起诉,法院判决赔偿的;

3)因偷税、逃税等问题被行政部门处罚的;

4)因涉嫌非法传销被行政部门处罚的;

5)其他不合法的销售行为的。

十三、其他事项

13.1本协议仅适用于乙方首次下单订货的情形,乙方仅能够通过本协议成为代理商;

13.2除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外,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3.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运营制度予以指导,因乙方涉嫌违法违规销售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有关监管部门或第三方追责的,相应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存在前述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暂停或终止乙方就本协议下取得的相关权利并追究其违约责任;

13.4乙方利用本协议下相关权利从事任何违法或侵权行为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13.5在本协议期内如发生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商不成的,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乙方须注意,本协议为电子合同,一经登陆注册在线点击“同意”即生效。乙方注册并选择“同意”后,即表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之后不得以不知晓或不理解本合同的内容或法律含义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